
發布時間:2022-01-14 15: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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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洮北區調整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設崗比例的工作方案》政策解讀
一、文件依據
依據中共吉林省委辦公廳、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激發人才活力支持人才服務鄉村振興的政策措施》通知精神第二部分第10條:“建立縣域專業人才統籌使用制度,縣鄉級事業單位新增設專業技術正高級比例為2%,專業技術副高級、中級崗位比例最高可上浮4%和7%。其中,沿邊縣(市)事業單位新增設專業技術正高級比例3%,專業技術副高級、中級最高可上浮5%和9%。新增設鄉鎮綜合服務中心專業技術正高級、副高級、中級、初級崗位結構比例設置為2:18:50:30(沿邊鄉鎮3:20:55:22),可由人社部門進行行業(部門)內統籌或縣域內統籌核定?!?/p>
二、目的意義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推動鄉村人才振興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地吸引各類人才在洮北區鄉村振興中建功立業、激發人才參與鄉村振興活力,促進城鄉專業技術人才有序流動,穩定農村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助力我區鄉村振興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三、適用范圍
符合本次調整比例的區屬事業單位不包含教育、衛生等近期已出臺專門文件調整結構比例的系統行業。
四、調整標準
區屬事業單位新增設專業技術正高級比例為2%,專業技術副高級、中級崗位比例上浮4%和7%。新增設鄉鎮綜合服務中心專業技術正高級、副高級、中級、初級崗位結構比例設置為2:18:50:30。
五、牽頭部門
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比例調整工作由洮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執行時間為2022年1月1日。
六、政策傾斜
為促進專業技術人才向農村鄉鎮流動,穩定農村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助力我區鄉村振興工作,每個鄉鎮增核1個正高級專業技術崗位,新聘專業技術人員原則應在本鄉鎮工作三年以上,鄉鎮之間流動的除外。
白城市洮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洮北區調整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設崗比例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